恶意软件立法上两会议程 反流氓软件运动复苏

  • 来源:江苏商报
  • 2007-03-23 18: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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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经历了多场激烈的司法诉讼和口水战之后,反流氓软件运动陷入“休眠期”。到2007年,一切似乎有了复苏的迹象。

      3月19日,接受采访的民建中央信息技术小组秘书长、政协委员何春潮透露说,民建已在此次“两会”期间,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制定《恶意软件惩治办法》的提案,并已经被受理。据悉,这是恶意软件立法的第一次实质性进展。

      而在此之前,国内最先打出“反流氓软件”口号的奇虎360安全卫士,将恶意软件的判别权完全开放给了网民,宣布要“打一场人民战争”。

      2007更加猖狂

      在很多人看来,经过了长达一年多反流氓软件浪潮的“洗礼”之后,恶意软件理应有所收敛。不过,提案的起草人之一,何春潮秘书长却告诉记者,情况不如想象中那么乐观。

      提案援引“江民反病毒中心”监测报告的数据,2007年2月份,我国计算机用户感染广告程序的数量激增,所占比例由1月份的15%猛升至40%。也就是说,此时此刻,至少有多达5千万以上的网民电脑里有恶意软件的踪迹。而在刚刚上线数日的奇虎“360软件百科”(baike.360safe.com)网站中,网民已经提交了近500款软件,其中多数被网民认为是“恶意软件”。

      奇虎董事长周鸿祎则表示:“小流氓很容易被查杀,但大流氓还在开庆功宴。”据悉,知名杀毒软件公司瑞星在推出专门查杀恶意软件的程序后不久,即被迫与一些厂商达成妥协,将查杀范围限制在恶意软件的某版本。

      此外,提案还指出,随着手机上网的普及,恶意软件正在“开辟第二战场”,向移动通讯领域蔓延。

      六点立法建议

      2006年,北京市人大代表朱崇君曾向北京人大提交了立法提案。何春潮说,朱崇君的提案相比,本次的提案并非个人提案和地方提案,而是民建整个党派的共识,是全国性的提案。

      提案描述了“恶意软件”的社会危害、介绍了世界其他国家的相关立法情况,并提出了六点立法建议。其中,核心的一点是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与中国软件协会等相关行业组织组建“中国恶意软件应急处理中心”和“恶意软件举报中心”。中心作为常设机构,协助监管机构和司法部门开展打击恶意软件的工作。

      之所以提如此建议,何春潮认为,这是借鉴了之前在整治网络不良信息、垃圾邮件等举措上的成功经验。据了解,美国建立了“反间谍软件联盟”和“阻止不良软件联盟”两大行业组织,在他们的推动下,2004年犹他州通过了第一个针对恶意软件的立法《SpywareControlAct》,此后又有18个州完成了立法。

      除了成立两个“中心”,提案还建议,支持和规范查杀软件行业的发展、惩戒恶意软件的制造者与受益者、鼓励行业自律等。

    (责任编辑:飞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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