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5-09 11:39 am | 编辑:mu ]

  吉林作家协会会员何百玲(网名“低处的迷雾”),日前在自己的博客中以《我的诗歌被网络文贼抄袭得到处飞翔》这样一篇文章为发泄口,把网络上抄袭自己诗歌的文人们“晒”了出来。在博文中,她称抄袭自己诗歌的博主因子(不老的妖精)为“嚣张的网络文贼”,并且把抄袭的网址和刊登自己诗歌原文的网址都公布了出来。

  此外,被何百玲称之为“贼”的还有网名为“不羁的我啊”、“闲来无事爱虐人”和“风风风风”这三位博主,其中“不羁的我啊”的文集中总共4首诗歌,居然全是何百玲的。 [更多]

[时间:2008-04-21 10:32 am | 编辑:lip1983 ]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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