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5日消息,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两名盗版微软软件案,其中一名被告人徐某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5万元;另一名被告人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14万余元。
据微软公司透露,2006年7月,一用户采购了价值人民币429,269元的微软公司开放式许可协议。2007年8月,该用户因升级微软软件产品的需要,访问微软公司网站核查采购记录时,发现被微软公司记录在册的采购数量仅为其总采购的小部分产品,用户联系微软公司核实情况,由此案发。徐某和姜某已承认合谋篡改微软公司的开放式许可协议,并非法获利。 [更多]

法国政府18日将《创作与互联网》法律草案提交内阁会议讨论,拟出重拳打击网络盗版行为。针对网络盗版行为,草案规定了从简单警告到禁止网上活动的各种处罚。
法国总统萨科齐在内阁会议上说:“没有理由让网络变成一个无视权利的空间。 [更多]

一部以奥运为主题的电视连续剧,尚未首播便先行被视频网站播出。为此,该剧出品方以涉嫌盗播将“酷6”、“优酷”、“我乐”、“六间房”和“飞视”等5家国内知名的视频网站告上法庭,共索赔340万元。昨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其中一起以“六间房”网站为被告的案件。 [更多]

5月27日消息,YouTube的母公司谷歌称,对YouTube提出索赔10亿美元的侵权诉讼将对YouTube不让其视频共享网站保留有版权的内容的能力提出挑战,从而影响2亿用户在互联网上交换各种信息的方式。
谷歌的律师向曼哈顿的美国地区法院提交的文件中提出了上述说法。这个文件是对Viacom最新提出的诉讼做出的回应。Viacom在诉讼中称,互联网已经导致YouTube和其它网站侵犯版权的材料大幅度增长。 [更多]

北京亿兆先锋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开办网吧的局域网内播放电视剧《东方之珠》。近日,市二中院终审认定该公司构成侵权,判决其赔偿原告两万元。
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06年获得电视剧《东方之珠》在中国大陆独家的网络传播权。该公司后来发现,亿兆先锋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网吧的局域网上非法复制并传播电视剧《东方之珠》,供上网用户观看。 [更多]

阿尔卡特·朗讯上周末在一起针对微软的专利诉讼中获得部分胜利,陪审团判决微软赔偿3.674亿美元。但陪审团未全部认定四项专利侵权指控,同时也驳回了阿尔卡特·朗讯17.5亿美元的赔偿要求。
陪审团未认定微软侵犯阿尔卡特·朗讯视频解码专利,并认为该专利是无效的,对此微软感到很满意。 [更多]

近期引起业界瞩目的珊瑚虫版QQ侵权案,昨日下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定被告人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这成为国内因知识产权侵权而量刑的首个案件。
根据深圳南山区法院判决书,法院认定了检察院提供的全部证据,判定被告人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同时法院将对陈寿福违法所得总计人民币117万余元予以追缴。 [更多]

2月27日消息,本周一,美国视频设备制造商Avistar通信公司表示,公司已经接到微软公司函电,称Avistar所申请的29项专利中,有24项涉嫌侵犯了微软技术专利,因此要求美国专利与商标局(USPTO)对Avistar上述24项专利申请进行重新审查。 [更多]

1月21日消息,上周五,北京中易中标电子信息技术公司起诉美国微软公司违法使用郑码输入法、侵犯了中易公司的相关知识产权。微软中国公司对此立即做出回应,全盘否认微软有侵权行为并表示有书面协议“微软在其所有产品中使用中易字体和输入法编辑器”的授权。
据国外媒体报道,近日,北京中易中标电子信息技术公司起诉美国微软公司违法使用郑码输入法、侵犯了中易公司的相关知识产权。 据了解,郑码输入法由郑易里和女儿郑珑共同发明,1989年获得中国发明专利。1992年中易公司获得授权,可以使用郑码输入法,并获得了国家专利。微软与中易公司签下授权协议,允许微软在Windows3.2和Windows95中使用郑码输入法和中易字库。 [更多]

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东莞首宗网络姓名权官司,近日东莞市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东莞视窗网站的经营者删除网民肖先生的网络账号,并没有侵犯肖先生的姓名权和言论自由权,驳回肖先生要求网站道歉及赔偿1万元等诉讼请求。
站长强删网民ID遭起诉
据了解,“小菲社区”是东莞视窗网站(该网站由广东天讯电信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博路电信分公司经营,以下简称“博路公司”)免费开设的电子论坛。2007年5月,网民肖先生经朋友帮忙注册了ID“风往哪儿吹”,并参与小菲社区的公益版沙龙讨论。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