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冠希、阿娇、张柏芝,春节期间艳照门内有人上窜下跳,忙个不亦乐乎。据最新消息称,艳照门相关CD被卖到40元人民币每张。是娱乐圈里黑吃黑?是恶意炒作?还是真的不小心泄露了绝对隐私?这不是本文所关心的问题。但“艳照门”事件过后,我们的确应该仔细思考一下,在木马肆虐的互联网世界里该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
每个人都有不想被外人了解的私人信息,然而在每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中,都有可能有意或无意地泄露这些隐私信息,每个人都可能因为这张无处不在的互联网而受伤。 [更多]

“广告弹射木马”(Win32.Adware.AdMoke.mp),这是一个广告风险程序。该程序会擅自增加浏览器的插件,并将自己设为自启动。当用户打开浏览器时,会自动弹出一些广告网页。
“AUTO下载者135168”(Win32.Troj.DownloaderT.bb.135168),这是一个木马下载者。该木马程序还会感染本机和局域网共享主的exe.scr文件,并在移动存储设备的根目录下生成AUTO病毒文件。 [更多]

韩联社消息,韩国大法院做出了在网上通过“一对一私聊”诽谤第三者也有可能构成诽谤罪的判决。
报道称,韩国大法院1部于15日表示,对以违反《关于促进利用信息通信网以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诋毁名誉)的嫌疑,被起诉的许某(53岁,公司职员)的上诉,撤销无罪的原判,并将案件退回议政府地方法院。 [更多]

中新网 2月16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消息,东京警视厅高科技犯罪对策综合中心日前以违反《垃圾邮件防止法》为由逮捕了一名使用虚构的发件人姓名大量发送垃圾邮件的犯罪嫌疑人。这名25岁的男子名叫椎名勇气,是家住东京都江东区的临时工。
据他本人交代,他从2006年起的近一年半时间内发送了22亿份垃圾邮件,从广告商那里获得报酬约2千万日元(约合134万元人民币)。据称,收件人地址是通过购物网站买来的,共有近80万个。

据国外媒体报道,艾瑞咨询周五发布报告称,按照收入计算,2007年百度已经取代新浪成为中国最大的在线广告平台。
报告称,去年中国在线广告市场总收入达到106亿元人民币(约合14.7亿美元),比前年增长了75.3%。其中百度所占份额为16.5%,居第一;新浪占11.7%居第二;搜狐占8.5%居第三。2006年新浪排在第一,市场份额为15.7%;百度占13.9%列第二;搜狐占12%列第三。 [更多]

新华网2月16日电 去年12月,在国际奥委会的一次会议上,正式批准了参赛的运动员和官员在奥运会期间开设博客,并表示将继续讨论相关条款。今天国际奥委会正式公布了相关的条款。
之前国际奥委会曾经担心运动员们开设博客有可能影响到采访奥运会的新闻媒体的权利或者侵犯某些人的隐私,现在他们制定了相关的规定。 [更多]

美国电影协会上周五宣布,该协会六个电影制片公司已经在上海将中国的P2P(点对点)下载服务商迅雷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迅雷赔偿700万元人民币,同时公开承认盗版行为。
这六家原告公司分别是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索尼影片公司、派拉蒙影片公司、环球影片公司、华纳兄弟影片公司以及Buena Vista国际公司。他们认为,迅雷作为P2P服务商,帮助网民下载盗版电影,对其电影版权造成了侵害。在诉状中,六家原告列出了32部电影,其中包括《蝙蝠侠3》、《世界战争》、《迈阿密风云》等。 [更多]

由于被迅雷网“偷偷链接”了可以免费下载的电影《伤城》,以60万元买下影片网络传播权和收益权的上海优度宽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度公司)受到“重创”。
日前,优度公司将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雷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迅雷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1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2月3日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支持了优度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更多]

2月18日消息,据外电报道,苹果计算机将日益成为未来攻击的目标。但是,苹果计算机遭受攻击的程度会达到Windows的同样水平吗?杀毒软件公司Sophos网站进行一项题为“大规模Mac攻击,还是超级的宣传?”调查显示,在355名接受调查的人中,有93%的人认为苹果将成为未来的攻击目标,比两年前的调查结果提高了14%。在两年前的调查中,79%的认为苹果将成为未来黑客攻击的目标。 [更多]

“艳照门”事件中的照片其实就是淫秽物品!昨日,广州市公安局网监分局有关人士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无论是否源头传播者,只要是有目的、大面积地向公众散布淫秽物品的行为均要被警方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警方可对责任人实施刑拘。
该批“艳照”被定性为淫照
针对“艳照门”事件中的照片如何定性的问题,该名网监民警表示,这批“艳照”暴露尺度几乎已到了极限。照片中的当事人(不管是不是演艺界明星),性器官和性行为均赤裸裸地呈露,按照我国法律界定的标准,这种照片已经属于淫秽物品。但如果对这些照片进行打马赛克或者剪裁处理,使重点部位不予暴露,则不属于淫秽物品。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