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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的法律风险报告
[时间:2008-05-13 12:48 pm | 编辑:lqs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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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公证保存网页最保险!

  遭遇“人肉搜索”的个人,如果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该如何取证维权?广东华安联合律师所丁一元律师认为,民事官司讲究的“谁主张,谁举证”。如果你想告别人侵权,就须拿出证据。而由于网上的内容随时可能被删,导致了取证非常困难。

  受害人若仅仅打印或者拍摄相关网页,并不足以证明是其网站上曾经发表过的言论。由于自行打印的网页存在编造的可能,其证明力会大大减弱,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因此,丁律师认为最好的做法是去做公证。当事人应及时到当地公证处,请公证员对尚未删除的网页进行保存公证。这种证据保存做法,在民事诉讼中非常实用,也得到法院的认可。记者了解到,此前曾在广州刮起网络维权风波的“网络王海”,就是采用这样的证据保全做法,屡屡打赢官司。

  评论:愿法治精神指引“人肉搜索”

  2006年底,美国《时代》周刊把“网民”选为当年的风云人物时,在杂志封面上放了一面镜子。这仿佛是个预言:此后,我们每个人在网络世界里会被照得一清二楚,细到每个毛孔和它们的来历,都无所遁形。

  2007年,一场被称为“人肉搜索”的网络人民战争,以前所未有的威力,击穿了一直包裹着真实世界的防护罩,随时把任何上网或不上网的人,卷入它的漩涡。

  追寻真相与正义,是人肉搜索最原始和强大的动力。

  正是这一质朴的诉求,在无数网民日以继夜的努力下,一些公共事件的真象得以迅速而有力地揭示,因此我们见证了“周老虎”的倒下。可惜,我们看到更多的是,“人肉搜索”突破公众利益和公共道德的领域,愤怒的群情以道德高地之优势扑向私人空间和现实生活。“贞节牌坊”、“公审游街”、“私刑”等古老而野蛮的道德审判,披上高科技的数字外衣复活且壮大。

  “世界会好吗?”,这个梁漱溟终其一生无法释怀的追问,今天同样摆在了我们的面前。

  由人肉搜索演化而来的网络暴力,已经游走在道德和法律的边缘。再往前一步,任何道德污点就可能带来超越道德范畴的惩罚、甚至是血的代价;随时可能引爆的“公审”和“私刑”也将吞噬我们每个人。类似围殴小偷致死的让人痛心的事件,更甚之或是无辜者的牺牲,很可能会成为下一次人肉搜索的结果。若不幸言中,“人肉搜索”将成为开启一个黑暗时代的历史名词。

  作为一个背负原罪生存的人、一个公民和一个有14年网龄的网民,我希望这一天永远不要来临。所以,如果你是性恶论者,请坚持“尊重他人基本人格和权利”的信念,守望道德和法治的边界。如果你是性善论者,请扪心自问人谁无过,以宽容成全“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姜岩的“网络暴力第一案”已进入司法程序,答案虽未揭晓,却给了我们在法治框架下审视人肉搜索种种问题的机会。让我们共同期待,“人肉搜索”可以在法治精神和人性宽容的庇佑下,得以成为公民社会的孵化器,而非丑陋人性施虐的画皮。

  陈乘云

  网友言论若侵权网站须承担责任

  对于发布人肉搜索信息的网站,若网友的言论构成侵权,相关网站作为其媒介,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尤其是,当相关网站接到当事人的投诉后不尽快撤销,是要承担民事责任。

  王智柱律师认为,因为人肉搜索侵权的案件属于新型案例,如前所说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准和法律规定,姜岩事件引起的官司结果如何,应该会成为相关纠纷的一个典范,对以后类似案件起到一个指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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