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熊猫烧香”、“灰鸽子”等计算机病毒病在迅速在互联网上传播,随着几起网络犯罪案的侦破我们赫然发现,一条完备、严密的黑色病毒产业链浮出水面。在公众饱受网络犯罪、病毒侵蚀的同时,我们很不情愿地看到,如今的网络犯罪已经组织化、规模化、公开化,作案团伙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人员数量庞大,其非法获利数额都让人瞠目。
据2007年7月北京金山软件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2007年上半年电脑病毒疫情及互联网安全报告》,2007年上半年,木马数量增速非常明显。2007年上半年金山毒霸共截获新增病毒样本总计111474种,其中新增木马病毒高达76593种,占到7成多。计算机感染台数超过750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2.2%。在这些木马病毒中,盗号木马尤其严重,占到木马总数的76.04%,高达58,245种。
在病毒经济中也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黑色病毒产业链:从制作木马病毒到传播木马、从盗窃用户网游或网上银行账号、密码、账户信息再到转手卖钱、洗钱,等环节都是由不同的人负责的。据不完全统计,仅仅“灰鸽子”一种后门所带来的直接售卖价值就达2000万元以上。木马的制造者本身并不参与“赚钱”,病毒编写完毕后,大量的网上“大虾”开始招募“徒弟”,教授木马病毒控制技术和盗号技术,收取“培训费”,之后往往将“徒弟”发展为下线(也就是其代理商或分销商),以辅助完成其他牟利活动。
病毒已经从带有部分个人宣泄色彩的问题程序,完全转变为一种机构商业犯罪工具。从炫耀技术的“行为艺术”到庞大产业链中的一环,不断进化的病毒正在像癌症一样,威胁着日渐勃兴的互联世界。可以说,病毒编写者具有明显的“趋利动机”。这个黑色经济产业链正在以越来越快的速度发展、膨胀。互联网已步入了“病毒经济时代”。目前已成长为电脑大国的中国,也成为电脑病毒的“主战场”之一。
业界专家指出,对于电脑病毒,也许最严峻的挑战还不是因传播方式变化而带来的质变,而是传播目的所发生的变化。专家指出,当病毒从破坏文件系统演化到窃取商业信息以后,实质上已经从一个技术游戏变成了一个犯罪工具。如今,越来越多的新病毒被设计用来传播间谍软件、制造垃圾邮件、实施“钓鱼”欺诈等。现在病毒制造者是出于个人的私利,而不是技术探索目的,来编写病毒。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9月,中国的互联网用户已经达到1.72亿,保持了两成以上的增速,这无疑为网络传播病毒的滋生和迅速蔓延提供了难得的温床。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基本没有直接涉及到这一领域,而在与“病毒经济”间接相关的一些领域,由于我国缺乏信息安全法、个人数据保护法以及关于虚拟财产认定和保护的一些基本规定,都直接导致了这一领域法律保护的薄弱。
经济学家认为,由电脑病毒衍生出的一系列产业链,在电脑行业中异军突起,病毒经济成为互联网发展中一个不容忽视的课题。
